当前位置: 首页> 历年试题> 2018管理学联考逻辑课程系统讲义4.1 三段论的基本原理

2018管理学联考逻辑课程系统讲义4.1 三段论的基本原理

作者:学历在线网 来源:学历在线网 上传时间:2019-12-10 18:27:36

  4.1 三段论的基本原理

  三段论是演绎推理的一种,甚至都可以说是亚里士多德以来的古典演绎推理的重要部分,从逻辑 学的教学来看,当然是重要的,一般要掌握三段论的构成形式、公理、规则、格、式等知识。但

  如果仅仅是针对管理类财经类入学逻辑应试,则没有必要掌握以上全部的知识。要想做题又快又准, 只需知道三段论的基本结构即可。

  4.1.1 三段论的结构

  三段论在我们的日常讲话中、在法庭辩论中、公文写作中都是比较常见的,在入学逻辑试题中,一个最重要的题型就是结构类似。所以,我们必须首先理解什么叫三段论。

  三段论是由两个含有共同项的性质命题作为前提推出另一个性质命题作为结论的演绎推理。在 一个有效的三段论中,一共只出现三个概念,每个概念有且仅出现两次,例如:

  所有的人都会死, (大前提)我们是人, (小前提) 所以,我们 会死。 (结论)

  (小项) (大项)

  其中,结论中的主项叫做小项,如上例中的“我们”;结论中的谓项叫做大项,如上例中的“会死”; 两个前提中共有的项叫做中项,中项起到连接两个前提的作用,故又称之为联系项或媒介项,如上例中的“人”。在三段论中,含有大项的前提叫大前提,如上例中的“所有的人都会死”;含有小项的前提叫小前 提,如上例中的“我们是人”。

  一般来说,标准的三段论结构是:1 大前提——2 小前提——3 结论。但在日常语言中,可能会省略其中的一句,也有可能会把结论提前到第一句,这些,都不影响三段论的结构。而这些,都是 管理类财经类入学逻辑考核点。

  对于三段论来说,真正影响它结构的是:中项的位置,结论与前提的质(即肯定或否定)、结论与前提的主项的“量”(即:“所有”或“有些”)。中项在前题中位置可能有四种组合,依据中项 位置的不同而形成的三段论的各种形式称做三段论的“格”。

  4.1.2 三段论的公理与推理规则(可以忽略)

  在管理类财经类入学考试逻辑试题中,试题并不要求考查学生的逻辑专业知识,三段论这个考 点往往侧重于:比较三段论的结构类似、补充三段论推理的前提、利用三段论推理推出结论(这一点 可以利用欧拉图来解决)。多做几个真题,掌握其中的技巧即可。

  背景知识:三段论的公理、规则、格

  特别提醒:如果你仅仅针对管理类财经类入学逻辑考试,此部分完全不用看,请直接跳到类 型化训练。

  没有下面的知识并不影响解题的准确性与速度。解题时有更好的方法,详见类型训练与精讲 部分。

  A. 三段论的公理

  三段论的公理表述如下:一类对象的全部是什么(或不是什么),那么这类对象中的部分对象也是什么(或不是什么)。通俗一点,凡是肯定了(或否定了)一类对象的全部,也就必然要肯定

  (或否定)这一类对象的任何一部分或任何一个。欧拉图如下:

  M S

  P

  P

  M

  S

  图 7 图 8

  图 7:所有的 m 都不是 p,所有的 s 都是 m,所以,所有的 s 都不是 p。图 8:所有的 m 都是p,所有的 s 都是 m,所以,所有的 s 都是 p。

  B. 三段论的规则

  三段论的规则有五条(无需记忆,无需掌握):

  第一条:中项在前题中至少周延一次且不得偷换概念。 第二条:在前题中不周延的项在结论中也不得周延。第三条:两个否定的前提不能得出结论。

  第四条:两个前题中如果有一个是否定的,则结论是否定的。如果结论是否定的,则前提中一定 有一个并且只有一个是否定的。

  第五条:两个特称的前提推不出结论。如果两个前提中有一个是特称的,则结论必然特称。

  4.1.2 三段论的格及其规则(可以忽略)

  pqp∧q

  ①+++

  ②+--

  ③-+-

  ④---

  串联电路 p q

  p∧q

  pqp∧q

  ①+++

  ②+--

  ③-+-

  ④---

  串联电路

  p

  q

  p∧q

  串联电路 p q

  p∧q

  pqp∧q

  ①+++

  ②+--

  ③-+-

  ④---

  pqp∧q

  ①+++

  ②+--

  ③-+-

  ④---

  串联电路 p q

  p∧q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的内容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