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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工程大学

武汉工程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招生简章

  • 学费:18000元
  • 学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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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学校简介

  学校创建于 1972 年,是一所以工为主,覆盖工、理、管、经、文、法、艺术、医学、教育学等九大学科门类的教学研究型大学,是湖北省重点建设高校。学校 1998 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2012 年入选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2013 年获得博士学位授予权,2014 年整体进入一本高校行列。学校地处光谷腹地,现有武昌和流芳两个校区,是湖北省“绿化红旗单位”、“生态园林式学校”。

  二、学科专业

  学校现有17个学院、1个部、1个研究设计院,另有1个独立学院。1个国内“一流学科”,2个省属高校优势特色学科群,1个省级优势学科,5个省级特色学科,4个省级重点(培育)学科。2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2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89 个二级学科学术型硕士授权点,翻译、艺术、工商管理、法律、会计、金融等6个专业学位硕士授权类别和8个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类别(电子信息、机械、材料与化工、资源与环境、能源动力、土木水利、生物与医药、交通运输〉。化学、材料科学和工程学学科3个学科进入ESI全球前1%(湖北省属高校并列第一)。

  三、人才队伍

  学校现有在职教职工2079人,其中专职教学科研人员1269人,教师中具有正高级职称251人,副高级职称485人,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人数占教师总数的58%,具有硕士学位、博士学位的教师人数分别占教师总数的40.03%和54.37%。其中博士生导师58 人,硕士研究生导师779人。

  四、科研平台

  学校科技创新平台成绩显著。有一所集技术开发、工程设计、情报信息、分析测试多功能于一体的研究设计院。有1个国家磷资源开发利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磷资源开发利用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1个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1个绿色化工过程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个部委级企业技术创新服务平台,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68个省市级重点实验室、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和技术中心(基地)。学校与武汉市人民政府共建武汉化工新材料工业技术研究院,是武汉市唯一设在省属高校的工业技术研究院。

  五、科研成果

  2012年以来,学校共承担各级各类科研项目5258项,其中原973计划、原863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等国家级项目295项,省部、市级项目1259项。获国家、省部、市级教学、科技成果奖126项,其中,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2项,国家技术发明奖二等奖2项,国家教学成果二等奖1项,湖北省自然科学一等奖2项、湖北省科技进步一等奖5项、湖北省教学成果一等奖等省部、市级科技奖励123项。获专利授权1288余项。教职工发表的学术论文被SCI、EI、ISTP、SSCI、cSSCI、新华文摘、人大复印报刊资料等检索收录5230余篇。

  六、合作交流

  学校先后与 40 余所大学或研究机构建立了稳定的学术交流和合

  作关系,成立了有 130 余家大中型企事业单位和地方政府参加的董事会、37 个校友分会以及武汉工程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设立了各类社会奖助学金 19 项。

  七、培养质量

  学校被誉为“化工高层次人才的摇篮”,仅以湖北省化工、医药行业为例,在产值 1 亿元以上的 80 余家大中型化工、医药单位中, 近 70%的企业主要领导人是我校的毕业生。五年来,我校学生获得国际级奖项 8 项,国家级奖 133 项、省部级奖 564 项。研究生就业率一直稳定在 95%以上,高端就业率和升学率在 40%以上。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考试报考注意事项

  一、申请条件

  (一)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 3 年以上;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或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获得者。

  (二)申请人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有关材料已提交学位授予单位,并经学位授予单位审查确定具有申请硕士学位资格。

  二、报名程序

  (一)网上申请

  申请人通过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提出申请,提交个人基本信息及电子照片。网上预报名时间以教育部公告为准。

  (二)信息确认

  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以具体通知为准)。采集图像和指纹信息、签署《诚信承诺书》、提交规定的材料等,接受资格审查。因本人未到场或携带材料不全,没能进行现场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申请人自负。

  现场确认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获得国外学士学位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学位认证书原件),并提供学位证书网上认证证明;

  2.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学历证书网上认证证明;

  3.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申请人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方面做出成绩的有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与上传的电子照片一致的纸质版照片(4张2寸)。

  现场确认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报名考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在信息平台选择当年硕士学位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的科目、外国语水平考试的语种以及参加考试的地点。申请我校硕士学位考生一般在湖北省内参加考试。如有特殊情况,需申请在工作单位所在地参加考试的,必须经我校同意。

  外国语水平考试语种、考试大纲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科目、考试大纲参照国务院学位办有关文件。

  (四)网上缴费

  同等学力全国统考报名考试费全部通过信息平台以网上支付的形式缴纳,通过学位授予单位资格审核的申请人方可通过信息平台缴纳报名考试费,未成功支付报名考试费的申请人,本次报名无效。

  (五)准考证打印

  考生应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期限内,自行登录信息平台下载打印准考证,参加考试。

  (六)学费标准

  学费:18000元。(最终以物价局审议为准)

  三、学位课程学习和考试

  (一〉同等学力申请学科所在学院为培养单位,由培养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组织教学。

  (二)申请人应按培养方案的要求修完全部课程,并通过全部考试,达到规定的学分。因申请人个人原因,在规定学习年限未能最终完成学业的,由申请人自行承担因此带来的一切后果。

  (三)跨专业申请硕士学位者,学习期间(在开始学习的第一年内)应在我校补修所申请专业的5~6门本科阶段主干课程,且考试成绩合格。

  四、学位论文相关工作

  (一)申请人通过相关考试,成绩合格后,可于每学期在规定时间内,向学院提出撰写硕士学位论文的!请,具体提交材料及资格审核程序见当年我校学位办关于同等学力人员撰写硕士学位论文资格审核的工作通知。

  (二)学位论文评阅与答辩程序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文件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三)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并经武汉工程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通过者,可授予武汉工程大学硕士学位。

  五、其他说明

  报考武汉工程大学的考生如有疑问,可向我校继续教育学院咨询,也可浏览武汉工程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网页,招生信息均以武汉工程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网页上公布的最新信息为准。若本简章内容与国家最新政策冲突,则以国家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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