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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科技大学博士培养方案

作者:学历在线网 来源:学历在线网 上传时间:2020-06-17 09:4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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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促进研究生教育不断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多样化需求,保证和不断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经研究,决定对现行的学术型博士培养方案进行修订,接下来大家一起了解下山东科技大学博士培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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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培养目标

  (一)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维护国家利益;遵纪守法、情操高尚、学风端正;具有很好的协作精神。

  (二)在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相关学科理论的基础上,具备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掌握2门外语。

  (三)在学术上具有良好的创新能力,能够在科学研究领域或专门技术研究方面做出创造性成果。

  (四)具有健康的体魄。

  二、培养年限

  (一)我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培养年限一般为3年,因特殊情况可向研究生教育学院申请适当延长,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2年。申请延长在读年限时,需要填写《山东科技大学研究生延长培养年限申请表》。

  (二)硕、博连读研究生的培养年限为5年。因特殊情况可向研究生教育学院申请适当延长,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1年。申请延长在读年限时,需要填写《山东科技大学研究生延长培养年限申请表》。

  三、培养方式

  (一)博士生的培养以科学研究工作为主,重点是培养独立从事创造性科学研究工作的思维和能力,注重理论研究和实际应用相结合及学术水平的创新性培养。

  (二)博士生的培养实行导师负责制。采取导师负责和指导小组集体培养相结合的方式。博士生导师可聘请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的教师或具有高级职称的现场专家组成指导小组。指导小组应以博士点学术梯队为主体或由本学科和相关学科的专家3~5人组成。提倡与国内、外高等学校或研究机构联合培养博士生。

  四、课程设置及要求

  博士生课程类型由学位课和必修环节两部分组成。博士生学位课程包括: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外国语、基础理论课、专业基础理论课和专业课。课程学习一般在第一学年内结束。学习要注重实效。根据不同课程的特点,教学方式可采取讲授、系列讲座及学术报告、指导自学等多种形式。

  (一)马克思主义理论课的学习要做到理论联系实际,注重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的应用。要求博士生能够写出有一定深度的专题论文,提倡专题论文的投稿。课程学时在48以内,2学分。

  (二)要求学习2门外国语。第二外国语语种可以自选。如第一外国语为非英语语种,第二外国语语种必须选英语。

  第一外国语学习要求达到熟练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具有一定的写作能力和听说能力。课程包括基础外语和专业外语,两部分成绩分别记载,其中任何一部分不及格,均按外语不及格处理。基础外语学时在110以内,4学分;专业外语学时在40以内,1学分。

  第二外国语要求掌握所学语言的基本知识,具有借助字典阅读外文的初步能力。学时在70以内,2学分。博士生在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已经选修过第二外语者,可以免修,但必须参加考试。考试合格方可登记成绩。

  (三)基础理论课和专业课要求起到拓宽知识面、深入专业理论、掌握相应技能和方法、了解本专业发展方向和动态等作用。学时在160以内,6学分。

  (四)同等学力或专业跨度较大录取的博士生,根据学科需要,一般要求补修2门或2门以上硕士生课程。补修的课程只记成绩,不记入博士生修学总学分。

  (五)博士生培养实行学分制,在学期间必须修满24学分,其中必修环节6学分

  (六)博士生在读期间必须完成下列必修环节:

  1.文献综述与开题报告 2学分

  2.学术活动(不少于10次) 2学分

  3.论文中期研究报告 2学分

  五、培养计划

  培养计划应根据本专业博士生培养方案的要求结合研究方向和博士生个人特点制定。

  博士生培养计划要切实可行,要有利于发挥博士生的特长和积极性、创造性。博士生入校后第一个月内,由博士生导师负责与博士生共同制定出个人培养计划,并填写《山东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计划表》,由博士生所在学院负责人签字后,报研究生教育学院。培养计划一经制定,不得修改。培养计划一式4份,导师、博士生、所在学院及研究生教育学院各保存1份。

  六、教学要求与成绩管理

  (一)博士生的课程教学应由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

  (二)博士生学位课程考试一般按百分制记,以70分以上(含70分)为合格。

  (三)博士生学位课程考试不合格者,随下一级博士生重修相应课程并同堂考试。

  (四)为促进博士生的科技活动,开阔学科视野,活跃学术思想,导师应创造条件支持和鼓励博士生参加国内外各种学术交流活动,如专家讲学、科技讲座、学术研讨会等。参加学术活动的次数一般不少于10次。

  七、学位论文

  (一)学位论文应在导师的指导下由博士生本人独立完成。

  (二)学位论文必须反映出作者掌握本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业知识,以及独立从事研究工作与创新的能力。

  (三)学位论文在学科或专门技术上必须有创造性成果,并在理论或实践上对现代化建设和本学科发展具有较大的意义。

  八、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

  博士生在完成培养计划的各项要求后,按照《山东科技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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