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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理工大学在职博士录取原则是什么?

作者:学历在线网 来源:学历在线网 上传时间:2020-03-27 10:4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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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西理工大学创办于1958年,原名江西冶金学院,1988年更名为南方冶金学院,2004年更名为江西理工大学。学校曾先后隶属于冶金工业部、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2013年成为江西省人民政府、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部共建高校。那么江西理工大学在职博士录取原则是什么?

江西理工大学

  招生方式

  采用公开招考、申请-考核和硕博连读三种方式进行。

  公开招考招生对象为符合基本报名条件的所有考生。

  申请-考核招生对象为具有较强独立科研能力的考生

  硕博连读招生对象为本校三年级的优秀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一般不超过总计划的三分之一。

  录取

  1、博士研究生录取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和按需招生的原则。如普通招考生源达不到录取要求,未能完成拟安排的招生计划,剩余计划在年度内再次启动硕博连读或申请-考核方式招生,但应确保招生质量。

  2、公开招考和申请-考核录取:按学科、方向以总成绩进行排名,依次录取。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各学院拟录取名单,报学校汇总。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确定全校拟录取名单。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报上级部门批准。

  3、硕博连读录取:学院经资格审查、评定成绩、综合排序等程序确定初选名单。学校根据当年招生计划并结合实际情况确定硕博连读录取名单。

  4、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综合考核;综合考核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考生体检及心理测试不合格者。

  5、应届硕士毕业生必须在入学报到前取得硕士学位,否则取消入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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