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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科技大学

武汉科技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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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汉科技大学简介

  武汉科技大学是省部部共建的地方高水平大学,是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入选高校。学校办学历史溯源于 1898 年清末湖广总督张之洞奏请清朝政府批准成立的工艺学堂,1958 年组建为武汉钢铁学院,1999 年更名为武汉科技大学。学校研究生教育始于 1978 年,是全国首批硕士授权点单位。

  学校学科门类齐全、特色鲜明,构建了以工为主、理工结合,工、理、管、医、文、经、法、哲、艺等学科协调发展的综合性大学学科体系,现设置有 19 个举办研究生教

  育的学院(中心),各类在校研究生 5400 余人。学校拥有 6 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8 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和 38 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9 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和 152 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2 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建有 1 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10 个省级重点学科,5 个省级重点(培育)学科,2 个省级优势特色学科群。在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中,11 个学科位居湖北省属高校第一;材料科学与工程、冶金与矿业工程、机械工程等 3 个学科被湖北省列为国内一流学科建设学科;材料科学、工程学学科进入 ESI 全球排名前 1%。

  学校积极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形成了一支以国家“千人计划”“长江学者”“国家杰青”和湖北省“百人计划”“楚天学者计划”入选者为核心的高层次人才队伍,以一大批高素质中青年教师为主体的教师队伍。现有教职工2600 余人,其中专任教师1600

  余人。拥有双聘院士 5 人、俄罗斯工程院外籍院士 1 人、国家“千人计划”创新人才 9 人、“长江学者”1 人、“国家杰青”2 人、全国教学名师 1 人、全国模范教师 1 人、全国优秀教师 5 人、“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1 个、国家级教学团队 3 个、国家及湖北省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入选者 29 人、湖北省“百人计划”16 人、“楚天学者计划” 入选者 147 人、湖北省教学名师 7 人、湖北名师工作室 3 个、宝钢教育基金优秀教师

  33 人。“海洋工程用钢及应用性能学科创新引智基地”入选国家外国专家局“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简称“111 计划”)。

  学校科研实力雄厚,在钢铁冶金、材料、机械、化工、控制等领域具有较为突出的优势和特色。学校建有湖北省属高校第一个国家重点实验室——“省部共建耐火材料与冶金国家重点实验室”、湖北省属高校第一个国家工程研究中心——“高温材料与炉衬技术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湖北省属高校第一个生态环境部重点实验室——“国家环境保护矿冶资源利用与污染控制重点实验室”,拥有 2 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 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8 个省级重点实验室、3 个省级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1 个省级新型智库、1 个省级工程研究中心、3 个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3 个省级科技国际合作基地、2 个武汉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拥有 1 个国家级协同创新中心(联合)、2 个湖北省协同创新中心。近 5 年学校主持和承担了国家“973”“863”、国家科技支撑

  计划项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装备预研领域基金等国家级项目 380 余项,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技(社科)

  成果奖 110 余项。2007 年以来,获得 18 项国家科技成果奖(其中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

  1 项、二等奖 12 项、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 5 项)。

  学校高度重视研究生教育工作,坚持深化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着力建设高水平研究生教育。学校先后获批国家教育质量工程项目 58 项;

  获得国家教学成果奖 4 项;学校被教育部认定为国家级“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被科技部认定为国家级“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被湖北省人民政府认定为首批“省级双创示范基地”。近三年来,研究生平均就业率达到 98%以上,毕业研究生深受用人单位的欢迎。一大批杰出校友成长为国内外院士、著名专家学者、高级党政领导、大型钢铁企业掌门人,学校被誉为“冶金高层次人才的摇篮”。广大校友积极支持母校建设发展,学校位列校友会 2018 中国大学校友捐赠排行榜第 47 位。

  武汉科技大学 2019 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简章。

  一、申请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的在职人员。

  (二)申请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在参加硕士学位研究生课程学习前,应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及以上(即 2016 年 3 月底以前须获得学士学位), 在申请学位的专业或相近专业做出突出成绩。

  (三)申请人报名时需持有获得的学士学位证书原件,不符合本条件的,不能参加报名。

  (四)报名“临床医学”专业同等学力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不受上述工作年限限制,在参加硕士学位研究生课程学习前,须是获得临床医学学士学位后,正在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住院医师或已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临床医师,且申请人所申请的专业学位类别及领域须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科相对应。

  二、报名程序

  (一)网上申请

  2019 年 2 月 28 日前,申请人通过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提出申请,提交个人基本信息及电子照片。

  (二)现场确认

  申请人在 2019 年 3 月中旬到武汉科技大学青山校区进行现场确认,具体确认时间和地点将另行公布。现场确认时采集申请人图像和指纹信息、签署《诚信承诺书》、提交规定的材料等,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现场确认工作的,当年报考资格无效。

  现场确认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 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获得国外学士学位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 学士学位证书查询结果或者认证报告打印页;

  3. 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 第二代或第三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 报考“临床医学”专业的,需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的培训证明。

  现场确认将对申请人报考信息和提交材料进行审查,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当年报考资格无效。

  (三)报名考试

  2019 年 3 月 4 日至 25 日期间,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在信息平台选择当年硕士学位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的科目、外国语水平考试的语种以及参加考试的地点,申请我校硕士学位考生一般在湖北省内参加考试。

  2019 年 3 月 4 日至 31 日期间,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在线缴纳报名考试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考试费网上缴纳工作的,当年报考资格无效。

  2019 年 5 月 19 日上午 9:00-11:30 外国语水平考试,5 月 19 日下午 14:30-17:30 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申请人通过信息平台下载准考证,根据准考证上注明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四)成绩公布

  考生可以通过信息平台查询考试成绩及相关信息,也可以咨询相关招生学院。

  三、接收申请学科、考试科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注:1.学科综合水平对应考试科目为“无”的学科专业表示没有综合水平考试,但必须通过外国语水平考试。

  2.上表中考试科目具体按照《关于做好 2019 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9]1 号)文件执行,如有变化,以国家公布的最新文件为准。

  四、学位课程学习和考试

  (一)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联系招生学院查询个人学号,凭学号到武汉科技大学财务处现场缴纳学费,也可以通过武汉科技大学校园统一支付平台在线缴纳学费,缴纳学费后联系相关招生学院制定培养方案、开展课程学习等事宜。

  (二)各招生学院将根据实际情况采取随在校研究生学习或单独开课等授课方式组织教学,具体授课方式请咨询各招生学院。

  (三)申请人应修完所申请学科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并通过全部考试,达到规定的学分。

  (四)跨专业申请硕士学位者,学习期间(在开始学习的第一年内)应在我校补修所申请专业的 5~6 门本科阶段主干课程,且考试成绩合格。

  五、撰写学位论文、论文答辩和学位申请

  (一)申请人通过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合格后,可于学校规定时间内,向学院提出撰写硕士学位论文的申请,具体提交材料及资格审核程序见当年我校学位办相关工作通知。

  (二)学位论文评阅与答辩程序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文件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三)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并经武汉科技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通过者,可授予武汉科技大学硕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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