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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22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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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欢迎全国广大考生报考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一、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在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以下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同等学力身份者报考我校,须具备以下全部条件(仅指高职高专毕业、本科结业考生):

  ① 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达到及格水平(425分以上)或具有相当水平;

  ② 在专业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一篇(含)以上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

  ③ 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的考生除外)。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5)对于党校学历的考生,具有中央党校成人教育学院本科学历(可认证)的可以报考,其余的党校学历不能报考。

  (6)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人员,应在复试资格审查时提交认证书,否则取消考试资格。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我校单独考试报考条件详见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单独考试招生简章。

  (三)报考各专业考生的报考条件详见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各单位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

  (四)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请查看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招生简章。

  (五)推荐免试硕士生招录详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接收推免生招生简章。

  二、报名程序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根据教育部规定,请按下列要求正确选择报考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相关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合理确定)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

  国际贸易学单独考试考生:须选择“1136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办理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

  推荐免试生:我校接收推荐免试生(含支教团)所有报名录取工作均在我校推免系统及全国推免服务系统中完成,不需要参加全国统一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考生在报考时须按照相关报考点具体要求完成相关手续。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1年10月5日-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1年9月24日-27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成功且信息无误的考生不需要再次报名,但需留意是否网上支付报考费。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网上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

  3、报考费缴纳方式及标准等信息,届时请登陆研招网、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或考生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查看“网报公告”。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4、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的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须仔细浏览招生简章、专业目录、报考须知,按教育部、考生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的“网报公告”等要求报名。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并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凡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或因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生报名时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不论是否已支付报考费,所填报的“报考单位”、“报考点”和“考试方式”等信息将不得修改。如需修改此关键信息的,须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内,取消已填报的报名信息,重新进行报名,逾期不再补报。

  (3)除“报考单位”、“报考点”和“考试方式”以外的其它报名信息,考生可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内,使用已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修改。

  (4)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和《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严肃处理。

  (5)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需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6)已被我校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7)“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以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之后不得更改。

  (8)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1、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根据报考点发布的确认方式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按报考点要求的材料配合采集或提供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确认网报信息。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档案部门公章)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有考生伪造证件时将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2、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安排:“1136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部署及我校报考情况安排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请届时登录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查看相关通知;外埠考点具体安排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及各考点确定,逾期不再补办。

  报考点将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考生的报考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考试。

  3、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注意事项:

  (1)考生未按规定时间确认网上报名信息、已报名并参加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生未能参加初试的,已支付的报考费不退还。

  (2)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3)在校研究生报考,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应提交在读学校研究生培养管理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应提交包含证明工作人员签字和联系方式并加盖公章的原件),否则不予确认。

  (4)所有考生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初试和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其他注意事项

  1、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初试和复试)或拟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为保证我校及时联系考生,请正确填写手机号并保持手机畅通(考试时间除外)。我校重要通知将通过微信公众号进行提醒,请务必关注我校研招公众号uibeyzb。

  4、考生身份证和户口本上的姓名、出生日期、民族、性别等身份信息必须同报考时填报的身份信息(含报考使用学历的身份信息)一致;考生身份信息更变的,须向报考点和我校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否则不予确认。

  5、考生报名时不再出具所在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与所在工作单位因报考研究生、攻读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我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无法被录取或与所在工作单位产生纠纷等后果,我校不承担责任,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资格审查、发放准考证

  我校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在任何阶段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请于2021年11月11日前将报考2022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邮寄至我校研招办,方可准考。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扫描件于2021年11月11日前发送至yzb@uibe.edu.cn。(邮件主题及材料命名格式:2022士兵计划-姓名-身份证号)

  准考证发放:考生应当在2021年12月18日至12月27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个人网报用户名、密码及《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等证件,避免泄露、丢失而造成损失。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请考生务必妥存。(其他材料以具体通知为准)。

  四、考核程序

  (一)初试

  1、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2、考生初试使用文具要求在《准考证》上做具体规定。其中,招生单位自命题科目所用文具如有特殊要求,考生按《准考证》上要求自行携带,并接受监考人员检查。我校所有初试科目均不得使用任何类型计算器。

  3、初试时间:2021年12月25日至26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4、初试地点:

  选择“1136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的考生,初试地点为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具体考场由我校在《准考证》上通知。

  在外埠报考点报名的考生,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的指定考场参加初试。

  5、初试科目:详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yjsy.uibe.edu.cn)公布的2022年招生专业目录。

  6、初试成绩查询:我校研究生院网站(yjsy.uibe.edu.cn)将发布通知,由考生自行查询。

  7、关于初试的特别说明:

  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或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生单位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注: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

  (二)复试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安排以我校发布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等通知为准。

  我校实行差额复试,具体差额比例届时详见复试录取办法。

  1、复试基本要求:复试内容一般为考生专业知识、外语及综合能力,复试方式为面试与笔试相结合或面试。各专业复试要求将在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公布并在复试通知中详细说明。

  2、复试时须提交材料:考生复试时须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在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身份证原件查验,并留存毕业证书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原件在入学报到时查验),对不符合有关规定者,我校不予复试、录取。其他材料将在我校各招生单位(学院/研究院)复试通知中说明。

  3、体检:我校暂定将复试体检与新生入学体检合并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医院为我校校医院。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4、我校认为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五、录取

  学校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北京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对符合攻读我校硕士学位研究生招收要求的已录取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发放时间预计为2022年6月中旬左右,具体视工作进程而定。

  六、调剂

  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学校的一个专业。待初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等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填报调剂志愿。

  七、学习年限

  我校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专业一般学习年限为2年,其中国际贸易学(单独考试)、法律(法学)涉外律师方向、法律(非法学)、公共管理(MPA)、汉语国际教育学制为3年。

  八、学费标准及奖助政策

  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向所有纳入国家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我校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是每人8000元/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请参考查看相关通知或各专业学位的招生简章,以北京市批复为准。

  我校制定了较完善的研究生奖助体系,对纳入奖助体系的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生和专业学位硕士生提供新生学业奖学金6000元,对纳入奖助范围的全日制硕士生提供每年6000元的助学金,分10个月发放,同时学校还设有“三助”岗位等其他奖助措施,具体请查看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办法(2016年试行).pdf。

  九、其他

  (一)2022年我校专业调整情况如下:

  新增硕士招生专业:国际经济贸易学院能源与低碳经济学(0202Z4)、国际关系学院国际政治(030206)。(具体初试科目请参照相关专业招生专业目录)。

  暂停硕士招生专业:国际商学院会计硕士(125300)非全日制暂停招生,全日制正常招生;工商管理硕士(125100)全日制暂停招生,非全日制正常招生。

  (二)我校仅在国际经济贸易学院的国际贸易学单独考试,国际商学院的工商管理硕士、审计硕士,政府管理学院的公共管理硕士招收以非全日制方式攻读的考生。(具体请查看各专业招生简章)

  (三)我校研究生培养实行多维一体的学术奖励资助政策,包括学术论文发表奖励、国内外学术会议资助、国内外联合培养出国资助等,致力于护航学生全面成长成才。学术论文发表奖励对学生从拟录取后至毕业后半年(中文)或一年(外文)期间发表的高水平论文进行分类分级奖励,最高奖励达5万元/篇;国内外学术会议资助为研究生广泛参与国内外高水平学术会议交流、探讨与合作提供不同层级的资助,最高资助至1万元/次,同时辅以学院、导师的相关资助;国内外联合培养出国资助鼓励研究生立足中国,放眼世界,积极参与国内外课程培养、联授学位和跨境研究等合作,学校层面提供一次2-3万元不等的资助,研究生院提供1-2万元不等资助,为学生出国境交流提供政策供给与条件保障,打造研究生培养新高地。

  (四)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五)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生,应当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我校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

  (六)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七)我校不建议学生同时攻读两个(及以上)不同层次或相同层次的学位,若因此造成相关问题,后果由学生自负。

  (八)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专业培养方案的规定内容,按照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和学位授予的相关规定,符合条件的,学校将颁发相应的学历证书,并授予硕士学位。

  (九)录取的全日制考生须在我校规定的期限内将档案调入我校,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按定向协议办理。

  (十)我校为录取为全日制专业的硕士研究生提供住宿。

  (十一)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本人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二)我校将按教育部等上级部门和相关文件精神,执行信息公开公示制度。在考生报名、考试(初试和复试)及录取等各个阶段相关信息,将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及时公布公示。

  (十三)我校提供历年自命题试题,工作日周一、三、五下午,联系电话:010-64492205;对外经济贸易大学读者服务部联系电话:010-64492338。

  (十四)本简章内容如与教育主管部门下达文件不符的,以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文件为准。未尽之处以教育主管部门相关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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