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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中科院宁波材料所博士录取入学注意事项

作者:学历在线网 来源:学历在线网 上传时间:2020-03-04 11: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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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科学院宁波材料技术与工程研究所(简称“宁波材料所”)是由中国科学院、浙江省、宁波市三方共同出资组建的浙江省首家中科院直属科研机构,是着眼于集技术创新、成果转化、科技服务、人才培育、企业孵化于一体的新型的创新研究机构。宁波材料所下设新材料、先进制造、新能源及生物医学工程四大研究领域,目前全所已布局了磁性材料与机电装备、高分子与复合材料、海洋材料与防护技术、功能材料与纳米器件、特种纤维、稀土磁性功能材料、先进能源材料、动力锂电池、新能源技术、先进制造技术、生物医学工程等学科方向。

  1.普通类别的招生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申请-考核”制成绩、思想政治表现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录取名单,其中“申请-考核”成绩不及格考生不予录取。政审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2. 原则上当年度已招录硕博连读生、直博生满2名的导师当年不再考虑安排统考博士生的招录名额,请考生报名前务必与报考导师沟通确认;导师介绍详见:http://graduate.nimte.ac.cn/direction.html

  3.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录取的考生,录取类别为定向生,在录取前须签署三方定向培养协议。录取数据上报后不得变更录取类别。录取类别为“非定向”的普通公开招考考生,录取时必须转考生档案。未能将考生档案转至培养单位的,取消录取和入学资格。

  4.被录取的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注册。如确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提供有关证明,且应以书面形式向录取培养单位请假,经批准后请假方为有效。无故逾期10个工作日不报到者,或者请假未获批准且逾期10个工作日未报到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5.被录取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在入学报到时出具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截止2020年9月1日未获得硕士学位者或不能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原件者,取消其博士入学资格。

  6.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录取为直博生的,应在入学报到时出具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原件。截止2020年9月1日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或学士学位者,或者不能提供本科毕业证书或学士学位证书原件者,取消其博士入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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