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学历在线网> 湖南农业大学> 备考指南> 正文

天津市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机构营转非统一登记工作

作者:学历在线网 来源:学历在线网 上传时间:2021-10-19 15:33:06

注:本平台为第三方资讯平台,不是院校官方,网站内所有信息只做参考,并不代表院校官方,招生信息以官方最新信息为准,如果不知怎么找官方,可以咨询在线客服寻求帮助。

  近日,天津市教委、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管委联合下发《关于做好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相关工作的通知》。其中明确提出,天津市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可以选择依规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继续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活动。
  天津市教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在天津市依法设立、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开展学科类培训的营利性校外培训机构,且有意向继续从事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科类校外培训活动的,须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民办非企业法人)。自愿重新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民办非企业法人)后,需保证现有培训学生和教职工权益不减损,教育教学质量不下降。
  “即日起,营利性机构应暂停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培训招生及收费行为。非营利性机构登记工作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31日。超过时限,仍未完成登记工作的,将按照国家‘双减’政策规定,终止其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培训资格。”天津市教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此外,既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开展学科类培训,也面向3至6岁学龄前儿童或普通高中学生开展校外培训的营利性机构,若继续开展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培训,其法人类型登记参照营利性机构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的流程执行,并在办学许可证的办学内容栏和副本备注栏中载明相应信息;若不再开展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培训,须向原审批机关申请变更办学内容,剥离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培训业务。
  相信大家已经了解了天津市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机构营转非统一登记工作。想要参加在职研究生的学习就可以联系在职博士招生信息网,大家有任何关于在职研究生的问题都可以进行咨询。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的内容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

想咨询的同学请扫描二维码添加好友

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科技金融研修班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经济学硕士(金融学)在职研修班招生简章 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招生
  • 专业方向
  • 上课方式
  • 上课地点
  • 学制
  • 学费
  • 对比
  • 工商管理
  • 湖南农业大学
  • 在职研究生
  • 湖南
  • 推荐阅读
关闭
简章
对比
1 +添加简章
2 +添加简章
3 +添加简章
4 +添加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