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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在职教育博士招考条件是什么呢?

作者:学历在线网 来源:学历在线网 上传时间:2021-10-19 11:3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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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关于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规定已经发布,为发展我校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教育,保证教育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在职教育博士招考条件是什么呢?
  一、培养目标
  以精英教育的理念开展博士研究生教育,培养遵纪守法,明礼诚信,身心健康,具有本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能够独立地、创造性地从事科学研究、教学和实务工作的高学历层次专门人才。
  二、研究方向
  (一)各学科要统筹考虑本学科研究现状和长远发展规划,设置若干研究方向。研究方向既要相对稳定,又能把握学科发展前沿,并体现我校的学科优势和培养特色。
  (二)研究方向设置条件:
  1. 拥有高水平的学术带头人和结构合理的学术梯队;
  2. 具有良好的科研基础和重要的实际成果;
  3. 能开设本研究方向及相关领域的学术研究前沿讲座课程;
  4. 有培养博士生需要的经费、图书资料、实验设备等物质条件。
  (三)研究方向须在编制当年博士生招生目录时确定,培养方案研究方向应与当年博士生招生目录中对外公布的研究方向保持一致。
  三、学习年限
  (一)全日制博士生基本学制3年,其中课程学习时间为1年,学位论文工作时间2年,在校修业年限(含休学)最长为6年;硕博连读研究生基本学制5年,在校修业年限(含休学)最长8年;在职博士生基本学制5年,在校修业年限(含休学)最长7年。
  (二)博士生实行弹性学制。全部修业时间除必须通过规定的课程学习和考试外,主要用来进行科学研究和撰写学位论文。已完成规定课程学习和学位论文工作且成绩优异者,可以提出提前毕业申请,经研究生院批准后,准予毕业,全日制博士生最多可提前半年毕业,硕博连读、在职博士生最多可提前一年毕业;博士生如需延长修业年限,必须在修业年限到期前半年提出申请。
  (三)硕博连读研究生是从本校已完成规定课程学习且成绩优秀的在学硕士研究生中择优遴选博士生,选拔工作按照《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关于优秀硕士生硕博连读研究生的暂行管理办法》执行。
  四、培养方式
  (一)博士生的培养以科学研究为主,在深入学习有关课程、进一步提高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掌握创造性研究工作所必需的科学工作方法的基础上,重点培养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
  (二)博士生课程学习可采用讲授、研讨和自学等多种方式,规范进行。
  (三)博士生的培养实行导师负责制,或导师负责的指导小组制——以博士培养学科所设研究方向的学术梯队为主体或由本学科和交叉、共建学科3-5名专家组成指导小组协助导师指导。
  (四)导师(组)全面负责博士生的日常培养教育工作,包括:
  1. 根据培养方案负责制订和调整博士生个人学习计划;
  2. 督促博士生在课程学习期间到校学习,完成学习任务;
  3. 对博士生执行学习和科研计划的情况进行检查,提出具体意见;
  4. 对博士生进行道德、学风、品行等方面的教育;
  5. 组织博士生的学术报告;
  6. 指导博士生的开题、科学研究、学位论文工作;
  7. 对不能达到培养要求的博士生提出淘汰建议。
  (五)为鼓励知识的融合、开展多学科交叉创新研究、密切与企业和社会的联系合作,博士生除必修的学位课程外,还应选修其他有关课程,并积极开展和参加学术交流活动以及服务社会、企业的创新研究。
  (六)在确保培养质量的前提下,经研究生院批准,可与有关单位联合培养博士生。
  (七)在培养过程中,如导师因故确不能履行职责,导师变更程序依照《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职责与考核办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五、培养方案
  培养方案是根据本规定中的培养目标、课程学习和论文工作等各项要求所制订的培养规范,是博士生培养工作的主要依据。
  (一)培养方案的制订
  1. 我校博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原则上按一级学科制定博士生培养方案。在认真调研的基础上,以国家、学校有关规定为依据,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制订博士生培养方案。
  2. 培养方案由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或代行其职的院学术委员会)讨论通过,经学院主管院长同意,报研究生院审核、主管校领导同意后实施。
  3. 培养方案应反映学科、专业的最新发展,使教学与科研前沿更加紧密地结合,真正体现本学科、专业的内涵和发展趋势。并注重根据新兴学科、边缘学科和交叉学科的发展,有计划、前瞻性地调整研究方向。
  4. 培养方案经批准后必须严格执行,在培养期内不得随意变动。根据社会发展、科技进步、人才培养的需要,可适时进行修订,但需提供专家论证材料。培养方案的修订原则上每两年进行一次,一般在3月份办理审批手续,经审批同意后从当年秋季入学的博士生开始执行。
  (二)培养方案的内容
  1. 培养方案的内容主要包括本学科的课程与学分安排,同时应对培养目标、学习年限、研究方向、课程设置与学分要求、培养方式、培养计划、学位论文工作要求等作出明确的规定。培养方案中的每门课程原则上不超过2学分。
  2. 制订培养方案应注意:
  1)培养方案的各项内容应明确、具体,具有可操作性和可考核性;
  2)应根据博士生的培养目标与要求、结合本学科特点和优势,提出具体培养方案;
  3)研究方向设置要科学规范、发挥优势、突出特色,并具有先进性和前瞻性;研究方向设置不宜过窄、过细、数量过多。提倡在学科交叉领域、国家和社会发展急需的领域设置研究方向。
  六、课程设置与学分要求
  博士生课程学习一般为期1年,实行学分制,课程总学分不少于15学分。各学科、专业可在本规定基础上确定不低于基本标准的学分要求,并在培养方案中对具体的专业基础课程和选修课程规定相应的学分。
  (一)学位课(8学分),包括:
  1. 现代科学技术革命与马克思主义(2学分);
  2. 第一外国语(2学分):要求能熟练地阅读本学科的外文资料,具有较强的听说写译能力,能熟练地运用于本专业的学习、研究和交流;
  第一外国语可申请免修,博士生英语免修申请条件与硕士研究生相同,按照《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关于硕士研究生外语教学的有关规定》办理。非英语语种一外免修参照该规定执行。免修获准后,取得相应学分。
  3. 专业基础课(4学分):博士生专业基础课程包括拓宽专业基础需要的基础理论课,应覆盖本学科范围内若干研究方向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并体现综合性、前沿性和交叉性。
  (二)必修环节(2学分):学术研讨,包括参加和报告主讲,各1学分。
  博士生在学期间,必须参加不少于4次校内外公开举办的学术活动,并在一级或二级学科范围内作学术报告至少2次。
  学术报告内容为读书报告、文献综述、调研报告、阶段性成果报告(不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等。学术报告活动由导师(组)负责组织、各学科所在学院统一管理,每次报告至少有3名教授(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参加,同时对报告内容、质量写出评语,按“通过”或“不通过”给出成绩。学术报告参加和主讲完成情况经导师确认后,报所在学院和研究生院记载学分。
  一般情况下,博士生在第一学年至少完成一次学术报告(如读书报告),在论文期间至少完成另一次学术报告(如论文中期报告),两次报告主讲后取得1学分;参加不少于4次学术活动的学分,必须在申请学位前获得。
  (三)选修课(5学分):根据专业培养要求和研究生本人情况,在导师指导下进行选学。
  1. 公共选修课:专业外语(1学分);
  2. 专业选修课(4学分):包括本学科各研究方向的必修课或跨学科的课程。
  研究生二外是博士生非指定选修课,但非英语语种考试入学者,应选修英语二外。
  相信大家已经了解了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在职教育博士招考条件是什么呢?想要参加在职研究生的学习就可以联系在职博士招生信息网,大家有任何关于在职研究生的问题都可以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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