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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师范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作者:学历在线网 来源:学历在线网 上传时间:2022-03-23 15:5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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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的通知》等文件规定,按照上级关于复试工作的要求部署,结合我校实际,在确保安全、公平和科学的基础上,制订本办法。

  一、工作原则

  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和维护教育公平为出发点,坚持科学选拔、公平公正、全面衡量、客观评价、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二、组织管理

  1.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复试工作领导指导和统筹管理,并下设工作组。

  2.各招生培养单位(以下或简称“各单位”)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并加强对复试工作的组织实施和全面管理,下设相应工作组。

  各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根据学校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结合本单位实际制订复试方案。

  三、复试分数线与复试名单

  1.在不低于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各单位根据学科(包括一级、二级学科、方向,及专业学位类别、领域、方向等,以下统称“学科”)特点和统考招生计划、教育部复查差额比例要求、报考生源情况等确定相关学科复试分数线(草案),由学校审核后统一公布。

  达到学科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即可参加复试,择优录取。

  2.各学科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名单审定后统一公布。

  3.学校各学科不进行破格复试。

  4.学校“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将根据《华东师范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规定,按照1:1确定复试名单。在复试名单外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如申请调入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A类考生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四、复试形式和时间

  复试形式:我校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将全部采用网络远程形式进行。

  复试时间:

  1.学校一志愿考生复试工作一般在3月23日-4月10日完成,具体日程安排等由各单位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学校研招网和各单位通知。

  2.我校少量学科接受调剂;调剂复试不早于3月底。届时,将由各单位根据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开放时间,结合工作实际安排、公告并组织实施。

  五、资格审查

  1.复试前,各单位将对参加复试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未通过或未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复试。

  2.请考生按照各单位要求,通过学校“硕士研究生考生服务系统”,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并提交资格审查材料。材料包括:

  (1)有效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扫描件(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港澳台地区考生提供有效身份证件);

  (2)学籍、学历认证报告:①应届毕业生提供从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②往届毕业生提供从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③不能在线验证的,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④持境外学历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⑤2021年10月现场(网上)确认时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或网络教育考生,如此时已经取得本科毕业证书,需交验本科毕业证书扫描件并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⑥其他需向学校提供的说明或证明材料。

  考生另可上传其他补充材料,如本科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设计)摘要、科研成果、获奖证明、专家推荐信,及其他能反映研究能力和创新潜质等的材料。报考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的考生请上传在职证明或就业合同(因疫情原因无法上传证明、合同的,请先行出具本人说明及承诺(格式不拘),随后再补充上传)。

  六、复试内容及成绩计算

  1.受网络远程复试形式影响,2022年硕士招生专业目录中复试相关规定内容可能会有一定调整,以各单位通知为准。

  2.复试将主要对考生进行以下两方面的考核。各单位将根据单位及学科情况确定复试结构、比例及具体形式。

  (1)综合能力考核(可包含专业知识、学习能力、创新能力、灵活运用知识能力、表达能力等);

  (2)外语能力考核。

  同时,各单位还将组织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具体由各单位实施,包括复试和后续政审两个阶段;对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另外,对初试科目为“管理类综合能力”的考生,招生培养单位组织复试时,还将安排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3)初试成绩满分为500分的学科,复试成绩总分为500分;大于等于300分为复试合格、低于300分为复试不合格。初试成绩满分为300分的学科,复试总分为300分;大于等于180分为复试合格、低于180分为不合格。

  (4)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法律(非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除外)在复试阶段还须加试(笔试)两门所报考学科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分,但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满分为100分;有一门加试科目不合格者(60分以下)即不予录取)。

  (5)招生培养单位认为有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再次组织复试。

  七、调剂复试

  见《华东师范大学2022 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的通知》(待)。

  我校“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均不接受校外调剂。

  八、复试结果与拟录取名单确定

  1.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2.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各学科将根据初试复试总成绩(初试复试总成绩=初试成绩×0.7+复试成绩×0.3)进行排序,从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同一学科不同学习形式的,成绩将分别排序)。

  3.进入“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复试考生,复试合格即拟录取。

  4.拟录取名单经审核通过后,由学校统一在网站上公示、公布。

  考生可登录我校“硕士研究生考生服务系统”查看复试结果。拟录取的非全日制考生,将由招生培养单位组织签订《华东师范大学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书》,并由其依规严格审核考生定向就业合同,从严掌握。

  九、招生体检和复查

  我校招生体检与新生入学体检合并,即在新生报到后的3个月新生复查期间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或作其他处理。

  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还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研究生新生进行全面复查,主要复查初试和复试全过程(含提交的所有资格审核材料等)。一旦出现复查不合格,如考生学籍学历与初试确认、复试提交不一致,或在初试和复试中弄虚作假、违纪作弊等,将取消入学资格;情节严重的,将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十、信息公开

  学校落实信息公开制度,强化社会监督,遵照国家有关规定,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上对复试考生名单、拟录取考生名单进行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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